標題:【轉知】「110學年度未足齡資賦優異兒童申請提早入學鑑定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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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實施對象:入學時年滿五歲(104年9月2日至105年9月1日出生),具資優特質且社會適應行為與國小一年級學生相當,設籍本市且家長或監護人至少1人共同設籍之中華民國國民。
二、實施方式:分為初選評量(團體測驗)及複選評量(個別測驗)2階段。
三、重要期程:
1.初選評量:110年3月6日(星期六)。
2.複選評量:110年3月27日(星期六)。
3.結果公告:110年4月9日(星期五)。
四、就學安置:通過鑑定者,核給資賦優異提早入學資格證明書,得至學區學校申請提早入國民小學就讀;倘學區學校為經本府教育局核定之110學年度額滿學校,需依額滿學校登記期程辦理登記。
五、相關問題請逕洽資優中心謝承諺輔導員,電話:(02)29438252分機714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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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者:本站 來源:
幼兒園 日期:2020-12-16 13:01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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